关于学生学籍变动电子流程试运行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体验,自即日起试运行学生学籍变动电子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全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0+2联合培养的学籍变动申请与管理。涉及的类型主要包括:休学、复学、退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等。
系统试运行启用时间
自2025年9月8日起,上述学籍变动申请均通过线上电子流程进行,原则上不再接收纸质申请(特殊情况另行处理)。复学学生先至所在学院确认复学后班级及班主任。
三、 操作审批流程说明
1、学生端申请:依据学生学籍变动电子流程操作手册(试用版),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如:因病休学需附医院证明等)。
2.班主任审核:学生提交申请后,系统将自动推送给其班主任,在审核栏内填写学生相应情况的说明,审核信息真实性并签字。
3.学生所在院系审核:班主任审核通过后,由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和副书记进行审核。
4.学校职能部门审批:学院审核通过后,申请将根据变动类型自动流转至学工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最终审批。
5.结果反馈:审批最终结果将通过企业微信系统消息通知学生。学生可随时登录系统查询申请进度与审批结果。学生将线上电子流程完成后的证明打印出来至教务处G207办理相关登记。
四、相关要求
1.及时告知:各二级学院及时向全体师生传达本通知内容,确保相关人员熟悉流程并及时审批电子流程。
2.严格审核:各级审核人员严格依据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并及时处理待办申请。
3.认真办理:相关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和学业规划,确需学籍变动,及时通过电子化流程提交申请,并关注审批进度。确保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准确、完整、清晰。
4.技术支持:使用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或技术问题,可与教务处联系。电话:0510-85342093 办公室:G207
附件:学生学籍变动电子流程操作手册(试用版)
教务处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