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体育课为必修课程,因身体原因长期不宜参加正常体育课的学生可申请体育保健课,现将体育保健课管理办法及申请办理体育保健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自愿申请体育保健课。
1.肢体残疾,并能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残疾证明者;
2.高考体检明确记载有先天性或器质性心脏病史,且新生体检复查情况与之相符者;
3.意外创伤、大手术、急慢性重病未愈,在恢复期内,并能提供二级甲等或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长期不宜进行剧烈运动的诊断证明者。
(二)因体质、技能等原因,不能达到某些运动标准的情况,不能作为申请参加体育保健课的理由。
二、办理时间
本学期申请参加体育保健课学习者,须在10月29日前办理完成。无合理事由过时不办者,视为自愿放弃申请体育保健课。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自行在学校官网-教学科研-教育教学-资源下载《体育保健课申请表》,填写申请理由,并提交病历等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所在学院核实有关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
(三)申请人将《体育保健课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审批;
(四)教务处备案并通知体育部,由体育部进行体育保健课教学安排。
(五)体育保健课申请材料交于体育馆二楼202房间,由体育部存档备查。
附件: 1.关于体育保健课的管理办法
教务处、基础部(体育部)
2021年10月13日